2月1日,从陕西省国资委获悉,富平公司、杨凌公司分别被陕西省国资委评为2020年度国有企业“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两家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始终把文明单位建设放在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文明单位的建设力度。
在推动文明单位建设中,两家企业组织领导到位、规划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坚持抓教育,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增强职工道德观念,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坚持抓党建,注重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文明单位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抓投入,不断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凝聚人心,稳定队伍,为单位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坚持抓活动,激发职工参与创建精神文明的积极性,激励职工的干劲和斗志,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提升企业文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两家企业表示,将以此为出发点,持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幸福大唐”建设工作,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人人都是企业主人、人人争当先锋模范”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陈乃瑞 王宝莲)